中央对县级官员 “跨级直训”(资料链接)
2009年,中央对县级主要官员的“跨级直训”进入高峰期,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监狱长等纪检政法干部为重点对象。有评论认为,这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在基层干部培训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县委书记进中央党校
2008年10月,新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正式出台,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将县委书记纳为中央党校轮训对象,学员在党校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8年11月10日至26日,全国各地2000多名县委书记陆续走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同时涉及基层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等。
全国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中央纪委、监察部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全国县纪委书记培训班,于今年5月8日在中央党校举行了开班式。此次培训采取集中选调、分期安排的方式,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北戴河、北京、杭州培训中心将全国2000名县纪委书记培训一遍。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对全国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轮训
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培训班9月1日开课,3500余名中基层法官将在一年内进行轮训。此次培训班专门设置了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专题讲座。
县级公安局长进京轮训
今年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学员,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425名县级公安局长,也是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县级公安局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上新水平”专题培训班的首批学员。公安部党委日前决定,用半年时间,分7批举办县级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将全国2895个县(市、区)的3080名公安局长集中培训一遍,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0天。
- 2009-11-20【《党的建设辞典》辞条】干部培训
- 2009-06-03推进人大干部培训正规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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