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
1.弄虚作假和侵权抄袭是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其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从问卷分析来看,科技工作者对各种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普遍感到痛恨,其中对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浮夸)和侵犯知识产权(侵权,剽窃,抄袭)的痛恨程度更加突出。认为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浮夸)和侵犯知识产权(侵权,剽窃,抄袭)现象非常严重的人数分别为532人和474人,分别占选择人数的46.10%和41.73%,高于其他选项10-16个百分点。从各选项综合分值来看,这两种形式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的分值高达66.18分和63.42分。在调研中,有科技工作者反映:在课题立项和评审验收中,不端行为特别突出。有些课题承担单位向委托单位“公关”,进行许多内幕交易,使项目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单位或专家手中,更多真正有实力的学者或单位无法获得立项,这是对科研和科学家的渎侮和不公。评审验收时有一些“沾亲带故”和被“揣红包”的专家,一路高唱“凯歌”,冠以“世界领先”、“国内一流”之类的虚假评价,十分有害于真正有社会前景和价值的成果推广和转化。
2.各类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在不同类型单位中表现形式及严重程度略有不同
从不同单位类型科技工作者对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认知来看,大体上的看法是一致的,但依据其工作性质和科研环境的差异,对各种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严重程度略有不同。如高等院校更加关注“一稿多投,花钱刊登论文”现象,其综合分值名列第一。社会团体则对“商业炒作、虚假宣传”、“利用职权或金钱获得荣誉”和“利用不当手段获得物质利益”的腐败现象比较关注,其综合分值排序为第二、第三和第四。
3.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在立项和验收过程中表现最为突出
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在科研活动的各个阶段都存在,但以课题(项目)立项和评审验收这两个阶段最为突出。问卷显示,认为课题(项目)立项和评审验收这两个阶段不端行为非常突出的人数分别为413人和379人,分别占选择总人数的34.56%和33.19%,其综合分值分别为64.93分和59.78分,名列各选项前列。
从不同单位类型科技工作者对科技活动不同阶段的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认知来看,成果发布(表)成为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高发阶段,政府机关、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综合分值都排在第一。其次是评审验收阶段,各单位类型科技工作者给出的综合分值排序都在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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