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转租”暴露经适房制度尴尬
www.fjnet.cn?2009-09-10 09:25?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广州调查经适房转租情况,查处了三名转租者,并作出注销登记手续、退回违规所得、退出经适房、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严厉处罚。
按理说,一向对经适房腐败丑闻和骗购丑闻深恶痛绝的公众,应该对这种严惩拍手称快的,没想到却根本称快不起来。因为几名转租者虽然违规出租了,但出租理由却沉重得让人心酸,比如一个业主因为家庭贫困只得靠出租经适房来缓解月供压力,自己和家人租住在只有6平米的破公房里。(9月9日《南方都市报》)
这肯定是“禁止转租”的制度设计者没有想到的情况。在他们看来,有条件申购经适房的,一定是那种没有住房买房自住的;将经适房用来出租的,一定是有房住的人,所以转租者一定是不符合条件的骗购者,故禁止转租———他们没想到这种情况,经适房对许多真正符合条件的穷人还是很贵,虽然借钱买下来了,却还不起月供,只好租出去用租金还月供。
看来,如不能取消经适房,起码要反省“禁止转租”这个原来看上去理所当然的禁令的正当性了。像这样勉强买下经适房的低收入者,如果不转租的话,他拿什么来还贷供房呢?也许在防范经适房腐败上,不在于控制买主转不转租,而在于他是否真正符合申购条件。既然符合了购买条件,而没有弄虚作假,甘愿住更差的房子而将经适房用来转租还贷,在道德上是可以容忍的。(新京报 林之)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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