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隐私权应受限制
www.fjnet.cn?2013-01-09 21:49? 马涤明?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纵观世界各国建立的财产申报制度,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不仅要求政府官员财产申报,而且必须公开。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至少应涵盖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公开财产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存款、现金、名牌手表、名牌衣服等。 财产申报不如财产公开有效,是因为公众对体制内的单向监督不信任。事实上也有这个问题,很多贪官都被网民举报了,但监管部门仍没能从其申报信息中发现问题。实际上,公众所期盼的有效监督手段是多元监督,官方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现在要补上的一个短板是解决所谓“隐私权”问题。网民、媒体监督官员有疑点的财产,目前已经出现了官方机构不配合的情况,比如郑州“房妹”事件中,当地房管局以不经本人同意不可查阅为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广州“房叔”事件之后,泄漏信息者也被严厉处分。这种短板就是制度短板。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掌握公权力的人,其隐私权要受到限制,要作出一些牺牲,特别是在财产问题上,不可能与普通公民享有同等权利,否则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便无从谈起。这一原则目前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融入相关制度,所以才有一些在财产问题上有疑点的官员,其财产信息竟被官方保密的情况。 (福建日报)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2-04]企业“隐私权”
- [ 12-01]保护被处罚单位隐私权,荒唐!
- [ 11-27]穿着安全铠甲在网络里“裸泳”
- [ 10-27]隐私的狂欢
- [ 07-31]明星隐私也要尊重
- [ 07-06]防了窃贼,我们的隐私又该何处安放?
- [ 06-18]发布“是朕”信息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
- [ 12-30]“保时捷少女救人”为何尴尬收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