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新岚说,2008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6217件,办结355272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7.15%和16.98%。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95件,办结3260件,分别上升19.27%和18.93%。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3978件,判决生效39677人;审结合同、公司、海事海商等纠纷案件125272件,涉及标的金额180.36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80038件;审结行政案件3365件;执结各类案件93657件,标的总额115.84亿元。
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73.14%。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07946件,审限内审结率达99.99%,当事人服判的占89.62%;审结二审案件21397件及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等再审案件52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的占16.83%。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4.47%,比上年提升4.67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达30.61%,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59.96%。去年3月起,全省法院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工作责任制,开展涉诉重信重访大清理专项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同时,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申诉工作,共接待来访3.62万人次、处理来信1.74万件。全省160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25081人次、参审案件17550件,已有80个法院在乡镇、村居聘请7000多名执行联络员。全省193个人民法庭设立了586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案件9858件;为6198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093.37万元,为603名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20.93万元。将集中选调的54名法律专业毕业生分配给基层,将集中采购的111辆警车配备给人民法庭,做到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
马新岚分析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提出,2009年全省法院要坚持“三个至上”、“四求先行”、“四个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力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记者 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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